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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回应《市场探盘指引》的咨询文件

本会回应《市场探盘指引》的咨询文件

刊登日期: 2023-12-07
香港鲗鱼涌
华兰路18号
港岛东中心54楼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关于:有关建议的《市场探盘指引》的咨询文件

        有关 贵会建议的《市场探盘指引》 (下称:「指引」) 是一份好的指引,令到业界更加清晰了解进行市场探盘活动中接触内幕资料需注意事项。既然上诉审裁处的争议点,应该透过建议新的《市场探盘指引》来解决问题。


问题1: 你是否赞同《建议指引》的适用范围?如否,请加以说明。
               
本会赞同。


问题2: 你是否认为“市场探盘”的定义清楚及适当?如否,请加以说明。

本会赞同。


问题3: 就与市场探盘有关的相应潜在交易而言,你对于在判断这些交易得以实现的确定程度时应予考虑的相关因素的例子,是否有任何意见?

本会认为,当接收到相关披露资料(即是内幕资料)的一刻,直到该内幕资料公开时,需受到《指引》或持牌机构的合规手册当中较高规定处理。


问题4: 你是否赞同,市场探盘中介人有责任确保在市场探盘过程中获传递或接收的非公开资料或消息保密?如否,请加以说明。

本会赞同。


问题5: 你是否赞同,从《操守准则》的角度来看,市场探盘中介人不应为了其本身或他人的得益或金钱利益而利用在市场探盘过程中获传递或接收的任何非公开资料或消息来进行交易或使用该等资料或消息?如否,请加以说明。

本会赞同。


问题6: 你对上文所述《建议指引》内的核心原则,是否有任何意见?

本会没有意见。


问题7: 你认为有没有任何其他范畴亦应涵盖在《建议指引》内的核心原则当中?如有,请列举例子。

本会没有补充。


问题8: 你是否赞同有关要求披露人采用标准化文稿的建议?如否,请加以说明。

本会赞同。


问题9: 你对标准化文稿载列的最低限度内容及其排序,是否有任何意见?

本会没有意见。


问题10:       你是否赞同,披露人从接收人或潜在投资者取得相关同意前,不应提供一些可能会令接收人或潜在投资者识别出标的证券的具体资料或消息?如否,请加以说明。

 本会赞同。


问题11:       你是否赞同,披露人有责任判断他们在市场探盘过程中披露的非公开资料或消息是否已获清洗?如否,请加以说明。

本会赞同。


问题12:       你是否赞同建议的备存纪录期限及披露人所须备存的纪录详情?如否,请加以说明。

本会赞同。


问题13:       你是否赞同,接收人应指定某(些)经过妥善培训的人士负责接收市场探盘?如否,请加以说明。

本会赞同。


问题14:       你是否赞同建议的备存纪录期限及接收人所须备存的纪录详情?如否,请加以说明。
                       
本会赞同。


问题15:        你认为六个月的过渡期是否合适?如否,合适的过渡期应为期多久?请列明你的理由。

本会认为合适。


如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欢迎随时与本人(电话:   /电邮:   )联络。

敬祝

安康



香港证券及期货专业总会
会长
陈志华 谨启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