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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立法会就证监会主席职位分拆为非执行主席及行政总裁两个职位的建议

于立法会就证监会主席职位分拆为非执行主席及行政总裁两个职位的建议

刊登日期: 2005-01-03
立法会CB(1)547/04-05(06)号文件
(于2005年5月13日发出)


2005年1月3日立法会发言稿

尊敬的主席先生、尊敬的各位议员、各位同业、各位在场人仕:

今日很高兴能被邀请在这里发言,本人谨代表证券及期货业职工会表达意见。

去年立法会功能组别金融服务界选举有五位候选人,五位候选人的选举政纲都不约而同表示证监会监管过严和权力过大,批评「一业两管」和银行跨行业竞争更令业界失去良好营商环境和令从业员难于维持生计。

对于政府提出证监会加入行政总裁一职,职工会期望这种安排可以令现时证券及期货公司和从业员的不满可得平衡和作出检讨,令金融服务界的营商环境得到改善和增加业界就业机会,令证券及期货业有更大发展空间。

职工会对证监会加入行政总裁一职,已曾在媒体中发表过文章表达意见,大家可在附件中参阅,在此职工会并不想详加细读,只希望日后政府和有关当局在金融服务界推行任何改革和新法例时,不要只懂从加强监管为主要出发点,而忘记了改善业界营商环境、加强投资者教育,製造公平竞争条件、增加就业机会等等重要环节,这样才能将问题真正解决。

假如行政总裁一职当真落实,职工会希望在物识主席和行政总裁时需要考虑,该人选必须对业界运作有真正的了解和认识,同时「国籍」也应列入考虑因素之一,因为「以港为家、以国为根」、保障国家资产及本土从业员就业机会是非常重要的,职工会实不想行外人领导行内人,增加大家沟通的障碍和困难,也不想令外界对业界存有误解,职工会相信业界大部份公司和从业员都是守规矩的专业人仕,并不是「贼」,职工会更不想再导致有「仙股事件」发生,令特区和全港市民蒙受损失,也毁国际金融中心的声誉,因此加强沟通和透明度是非常重要。

多谢各位


《附件》

会在本港媒体发表

证监会的架构需要重新检讨吗?

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于上週开会,讨论有关证监会增设行政总裁一职之事,官员和议员在辩论中曾擦出火花。政府提出在证监增设行政总裁一职,目的希望提高证监会的透明度及问责性,也与国际一些企业的管治模式相吻合。特区某些国际级企业,也都是朝着这个方向发展,例如港交所、地铁、九铁等。当然证监会并非企业,只是监管机构,但任何良好管治架构的模式,都应大家研究学习,不应一成不变,否则停滞不前,容易造成腐败。

政府提出的改变,表面想把证监会权责分得更清楚,但背后是否另有玄机,职工会并不了解。有行内人仕认为,政府此举是担心证监会权力越来越大,但出错又无须负上任何责任,变成一个特权机构。更不想有类似「仙股事件」的情况再次发生,惟有想出这种安排,令日后证监会在权力和责任上,作出适当的制衡。在港交所和地铁的架构中,都设有主席和行政总裁,但运作上一直没有不协调和争权衝突的事件出现,因此,政府并不担心在运作上会出现问题。至于财政上更无压力,以证监会目前的平衡支出和收入能力,比很多商业机构有过之而无不及。有同业笑说:假如把证监会上市,以其盈利能力,必定大受捧场,何况将来的主席只是酌情支薪,对财政不构成压力。

证监会的架构如何安排,职工会无权过问,就算表达意见,也未必令政府接受。职工会只知道任何机构的主席和行政总裁都非常重要,职工会认为任何人担任证监会主席和行政总裁一职,必须对香港的证券及期货业有一定认识,要有大公无私的精神,并能虚心和诚心接纳各方意见。在定立和执行制度时,不应只侧重大企业和基金的取向,而忽了中小型证券及期货公司、从业员和小投资者的诉求。

政府的构思,证监会主席只有十万年薪,只属于非执行及非全时间性质,因恐怕涉及利益衝突,故不能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也不可以与上市公司业务有重大利益或重大商业交易。政府要找符合以上多项条件者,相信也要费煞思量了。职工会没有甚么担心,只怕主席和行政总裁都是同以往一样,同一作风,只懂加强监管,收紧条例,打压从业员和中小型证券及期货公司,令银行加添兼营证券业务的优势,失了平衡作用,只会令业界更感不安。

在立法会辩论中,多位议员曾经发言,有某些议员认为证监会现时运作良好,无需改变,质疑政府的做法,更要求政府尊重证监会的意见,当然也有议员表明支持政府的构思。职工会也有接触部份议员,但发觉很多议员,对于证券及期货业的运作和真实状况并不熟识,至于学者也只是涉及理论层面,根本无法了解真实运作情况。假如证券及期货业,继续推行权力集中的监管机构制度,只会把行业管死,不符合香港的实际利益。职工会强调监管是必需的,但希望各位议员在提出意见前,请先收集多方面的意见,不要只听单方面意见,否则容易产生偏见,觉得加强监管永远是对的,而忽略了合理性和必要性及扼杀行业的发展。

日前,有传媒报导:某证券公司将入禀高院,寻求司法覆核,意图推翻证监会所作出的决定。这种向高院上诉的行动,发生在中型华资证券公司,实属罕见。消息来源指:证监会曾派两职员调查该证券公司,但证券公司认为证监会在调查时程序上犯错,两位职员在调查时作出错误引导,令证券公司承认错失,并在未有辩解机会之前,已把案件转介至法规执行部定案。至于投诉证监会,证监会的所谓内部调查只是闭门会议,证券公司也无辩驳机会,没有作出公平的聆讯,更缺乏透明度。职工会觉得如证券公司所说属实,事态非常严重,也正把业界一直担忧,证监会权力过大的问题显露了出来,也是业界称证监会为「现代东厂」的原因。加上官方的业界咨询委员会、关注小组、上诉小组等等组织的成员,全是由官方委派的,工会组织从没有代表参与,可见对基层绝对不公平。

职工会担心现时证监会的调查员,作出调查时的内部指引是否清晰,职工会也恐怕一些调查员为了贪功和交功课,加上工作的压力,调查时过了火位,做出了一些错误引导的行为。虽然职工会也曾接到会员投诉证监会办事不公,但可惜真正的事实都难以查证,职工会也不敢莽断谁是谁非。但今次有证券公司不惜入禀高院,要求司法覆核,职工会觉得无论财经事务局官员或议员都应关注事件的发展。并应重新检讨证监会的调查程序、内部监控程序、上诉机制和投诉机制等等,并要增加透明度,否则无法令业界、投资者、市民和国际社会信服。

香港证券及期货业职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