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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2025年施政報告公眾諮詢|香港財金市場改革:鞏固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的政策建議

回應2025年施政報告公眾諮詢|香港財金市場改革:鞏固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的政策建議

刊登日期: 2025-08-05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 電郵遞交
政府總部西翼26樓 policyaddress@cepu.gov.hk
特首政策組施政報告小組  
   

致:行政長官李家超先生
       
回應2025年施政報告公眾諮詢
香港財金市場改革:鞏固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的政策建議

尊敬的行政長官李家超先生:


引言


香港正面臨前所未有的金融市場競爭挑戰。隨著美國對全球發起關稅戰引發金融市場波動,以及新加坡在資產管理和家族辦公室業務的積極競爭,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正受到嚴峻考驗。內地企業選擇美國作為首選上市地,投資者偏好在美國市場交易阿里巴巴、京東等中概股,這些現象凸顯了香港市場亟需進行結構性改革的迫切性。


香港多年來作為內地對外金融協調的重要角色,在服務實體經濟、集資和招商引資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面對激烈的國際競爭,香港必須以更具前瞻性的政策思維,推動證券市場的全面升級。本政策建議書涵蓋股票交易單位改革、印花稅調整、期權市場發展、數字金融創新等多個關鍵領域,旨在為香港構建更具競爭力和韌性的金融生態系統。


證券市場


面對外部經濟挑戰及不穩定性,如美國對全球發起關稅戰所引發的金融市場波動;來自其他市場的競爭如新加坡的資產管理和家族辦公室等業務,內地公司選擇到美國作為第一上市市場及基金選擇在美國買賣阿里巴巴,京東股票等等。


香港多年以來作為內地對外發揮金融協調角色和服務實體經濟負起集資和招商引資的重要作用。為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以免被其他市場後來居上,更改港股交易單位,逐步下調印花稅或甚至取消印花稅都應在考慮之列。簡化交易模式,為投資者於投資門檻及風險控制方面帶來便利十分重要,減低交易成本亦然。提升市場流動性,吸引資金流入,強化本港資本市場深度與韌性,加強金融業競爭力,股票印花稅及股票交易單位機制改革刻不容緩。


股票交易單位機制改革的必要性


香港股票市場發展由1891年至今已有134年歷史,但一直以來討論改革股票交易單位的記錄並不多。然而,將交易模式與時並進改革成「一股一手」將為香港股票市場帶來莫大好處,不論在集資及股票二手市場交投方面。再者,不少外國成熟股票市場同樣採用「一股一手」的方式營運,如美國(NYSE、NASDAQ),倫敦(LSE),泛歐(Euronext),德國法蘭克福(Xetra),新加坡(SGX),澳洲(ASX),多倫多(TSX)均支援「一股一手」方式交易。貴為國際金融中心的香港理應有能力支援同類型交易,不落後於人。


手數作為交易單位的交易模式於香港沿用多年,當中一直存在各種問題尚未得到解決。例如當股票合股或供股,派發紅股後所產生的碎股不方便交易,若投資者要沽出碎股亦需要折讓沽出,有些股票甚至不會有碎股交易商承接。被有心人以此操弄方式損害小投資者利益的問題至今仍未得到解決。這些有心人大多為上市公司,其管理層,大股東或一小撮相關人士等,亦是股票交易單位機制改革的阻力和反對聲音。此外,若果大量散戶只購買一股改變股東結構,影響公司治理,決策過程等亦不是既得利益者所期許。他們置個人利益為首,忽視社會利益亦妨礙香港政府維持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任何能夠刺激交投量和集資額的改革對本港金融業至關重要,成功撮合買賣雙方使股票和資金流轉是市場的價值所在。本會予以支持,亦多次明確重申捍衛業界利益的立場。


「一股一手」可為香港帶來多項好處:
  1. 降低投資門檻,增加市場參與人數及市民對經濟成果的參與感
  2. 增加市場深度,促進市場流動性
  3. 增加資產組合配置的彈性,達到分散風險之目的
  4. 解決碎股問題
  5. 方便回流中概上市公司進行交易
  6. 為香港金融業樹立與時並進的正面形象

降低投資門檻令到市民可以根據自己的資金狀況決定投入資金,市民能夠透過小量的資金體驗到經濟向上發展的成果;投資者亦能夠因為「一股一手」帶來的資產組合配置彈性,能夠更有效地分散風險。交易的規模擴大對本港股市百利而無一害。


碎股引致的買賣價折讓及流動性承接問題都會得到折衷的解決方法,並減少對小投資者不公平的情況出現。


為準備中概股票回流和方便以往經常買賣相關股票的投資者,「一股一手」的做法是必然需要實行的政策。對於專注交易中概股的機構投資者來說,若僅以整手交易方式執行,往往在需快速調整投資組合時受限於股數;而採用「一手一股」機制後,機構投資者即可按股精準買賣,更靈活地應對市場波動。再者,現時於美國上市的中概股數量約為286家,市值餘萬億美元,我們不容忽視當中帶來潛在的經濟得益。


解決以上問題能為香港金融業樹立與時並進的正面形象,同時為投資者提供更優質和靈活的交易體驗,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本會建議香港股票市場可分階段試行實施「一手一股」,並在分別於不同板塊試行,通過各項試點進行實質測試獲取反饋,用以優化「一手一股」相關的交易事宜和需要配合的軟件和硬件配套。(請參閱附表一)


股票交易印花稅改革的必要性

目前港股股票交易印花稅率維持在0.1%,與其他市場相比為高A股(0.05%),馬來西亞(0.1%),英國(僅買方0.5%)。有些市場如美國,日本和澳洲不設股票印收稅。


香港股票印花稅顯著高於其他市場,同時抬高交易成本,抑壓市場交投並影響市場長遠發展。根據以往經驗,調高印花稅未能如預期帶來額外稅收,反而大幅壓抑市場交投,交易活動遭到抑制,不少投資者因此轉向成本更低的其他市場。以香港市場為例,於2021年將印花稅稅率由0.10%上調至0.13%後,2022年8月至2023年7月的日均成交額較上年同期下跌逾31%。


從宏觀而言,以其他市場曾經發生的事例有關降低/調高印花稅所引發的正負面影響作為佐證。


例子:


2008年9月A股市場由雙邊徵收印花稅改為向賣方徵收,稅率維持0.1%,上證綜合指數在不到一年內由2067點升至3478點,升幅達68.2%;2023年再次下調印花稅由0.1%至0.05%。


馬來西亞股市2022年將股票印花稅由0.1%上調至0.15%後,交投量明顯減少。2023年7月回調至0.1%後,股市隨即反彈,顯示交易成本對市場活躍度有直接影響。


從投資者和基金公司角度而言,下調/取消印花稅都是對他們正面的訊息。阿里巴巴,京東等知名公司於香港和美國兩地上市,交投十分活躍。投資者/基金公司於兩地能夠買賣相同的公司,但選擇在不同市場買賣的原因離不開交易成本差異和資金流動的金錢成本和時間成本。投資者自然傾向於選擇交易成本更低,市場深度更充沛的地方。由於美國市場沒有股票交易印花稅令到投資者/基金公司於交易成本上明顯擁有絕對優勢,而香港市場此時則會比下去。與此同時股票交易的市場深度會因為市場資金量而有所影響,香港市場的深度因此會遜於美國市場。


由此可見,高交易成本會削弱本港對國際資金的吸引力,降低交易成本促進資金流入才是我們應該要做的事情。若我們不與時俱進,最後將失去競爭優勢,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亦會拱手相讓他人。


對於本港金融未來長遠繁榮穩定健康發展,階段性下調/取消印花稅政策應在考慮之列。以下表格作為階段性下調/取消印花稅政策的參考。

 
階段 時間範圍 措施 預期效果 風險與對策
階段一:試點下調 6–12個月 -印花稅由0.1%再下調 -交易成本下降並刺激交投 -短期財政收入減少
-投機交易增加:研究T+0限制
階段二:進一步減免 12–24個月 -印花稅由第一階段再下調
-推「印花稅抵稅」機制
-交易量較階段一增多
-機構長線併購意願提升
-流動性波動:強化做市商制度,確保市場深度
階段三:全面取消 24–36個月 -全面取消印花稅
-同步修訂交易徵費以維持監管及交易所運營資金
-成本降至全球最低之一
-增強市場深度
-投機波動:增強保證金交易風險控制機制


香港證券業界十分歡迎「一股一手」的做法同時希望政府明白減免或取消印花稅所帶來的效益遠高於稅收本身,亦衷心希望政府盡快落實相關政策以保護大多數投資者及普遍業界利益。此舉有利於香港金融市場的發展,為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美譽建立更穩健的基石,令金融業能夠在更完善的土壤下繼續茁壯成長,為香港經濟發展及祖國繁榮穩定作出貢獻。

 
附表一
 
階段 時間範圍 板塊範圍 主要工作 監測指標
第一階段 Q1–Q22026 創業板(GEM) -交易撮合及風控系統升級
-結算機制與交收測試
-針對券商與投資者的教育推廣
-平均成交量
-買賣價差
-系統撮合延遲
第二階段 Q3–Q42026 主板市值最後30%股票 -交易費用及徵費檢討
-集中收集市場回饋
-股票換手率
-市場深度
第三階段 Q1–Q22027 恒生指數、
恒指中國企業指數等大市值成份股
-大額交易執行模擬與壓力測試
-全面交易系統與結算平台穩定性驗證
-大宗交易占比
-價格波動幅度
-交易系統負載


股票期權


在投資界,常有人比喻:如果交易所是一個賭場,投資者是賭客,那麼賭枱便是交易所內可買賣的各種投資產品。如果某類賭局具有更高的靈活性和吸引力(即值博率高),它自然會受到賭客的青睞,並衍生出多種玩法與種類。例如百家樂,從傳統玩法衍生出免佣、大型、中型、迷你、咪牌、龍寶、對子等多樣化玩法。如今賭場內,百家樂的賭枱往往足夠多以組成一個專區,帶動整個賭場的營業氣氛。


在金融市場中,股票期權正如百家樂一般。其在短線與長線的對沖、投機、套利及創造收益方面的功能已為市場所認可。在美國市場,根據芝加哥期權交易所(CBOE)的數據,早於2020年,美國股票期權的日均名義交易金額已達4,500多億美元,超越了股票市場的4,050億美元,足見股票期權的重要性及其對投資者的吸引力。然而,香港市場的股票期權雖然穩步發展,且已成為本港最高成交量的衍生產品,但其交投量相對股票市場仍明顯偏低,猶如賭場中的普通賭枱,未能發揮帶動整體市場的潛力。


為什麼股票期權於美國及香港的活躍度差距如此巨大?


一)低覆蓋率


交易所並不是對所有股票都有提供其期權產品。然而,美國市場的股票期權覆蓋率明顯較高:美國兩大交易所的股票數量約5,000多隻,其中3,000多隻有股票期權,覆蓋率超過60%。相比之下,香港股票數量約2,000多隻,但股票期權僅覆蓋當中的132隻股票,每週股票期權更僅有11隻,總體覆蓋率不足6%。這意味著美港兩地市場的股票期權覆蓋率差距達10倍之多。


再以2025年6月的數據為例,本港股市成交最活躍的前100隻股票中,僅63隻提供了股票期權(覆蓋率63%)。相比之下,美國市場的前100隻活躍股票全部有提供股票期權,覆蓋率達到100%。


二)未能覆蓋合適的相關資產


香港市場中,有些長期熱門、有實質業務、業務有獨特性、交投量及波幅大的股票,如泡泡瑪特(9992)與地平線機械人(9660),是全球投資者關注的焦點,也極具推出股票期權的潛力,但卻未被納入。再看現時官方十分推崇,在香港市場已推出超過300隻的ETF(交易所買賣基金),當中僅5隻有提供股票期權。甚至某些成交量更高的ETF,例如3033和7552,也未提供股票期權。


相比之下,美國市場不僅熱門股票具備股票期權,對應的ETF也有提供期權產品,形成靈活且多層次的產品組合,實現產品間的協同效應,互相促進交易量。


三)期權金不具吸引力


香港股票期權的標的資產多為籃籌股,而籃籌股票通常價格相對穩定,波幅較低,導致期權金吸引力不足。例如,以筆者執筆當天的數據為例:
 
  • 港交所(388:波幅率約2.88%,1手市值約港幣44,000元。如果沽出一張10天後到期的認沽期權(行使價為9折),期權金僅約70港元。
  • 美股U (Unity):波幅率約2.54%,100股市值約港幣26,000元。如果沽出一張相同條件的認沽期權,期權金可達74美元(約港幣581元)。


儘管Unity的波幅率比港交所低,且期權合約的價值較便宜,但其期權金卻高出港交所約8倍,顯示香港股票期權的吸引力明顯不足。


四)合約不完全標準化


擬於衍生工具的複雜及多樣性,交易所通常會制定統一的合約標準,以方便投資者交易,股票期權亦不例外。然而,香港股票期權的合約單位分為「多於一手正股股數」和「等於一手正股股數」兩種設置。相反,美國市場的一張股票期權合約一律代表100股正股,便於理解和交易。此外,香港132隻股票期權中,有6個系列的最低價格變動單位為港幣0.001(其餘為0.01)。此等不標準化容易讓投資者感到混亂,需要他們作出額外調整。


香港股票期權市場有巨大的發展潛力


香港的股票期權市場歷史悠久,自2006年起便超越恒生指數期貨,成為本港最活躍的衍生產品之一。近年來,港交所更不斷推出新產品,如2024年11月推出的每週股票期權系列,以及2025年3月新增的6隻股票期權類別,並計劃於明年上半年推出末日期權。然而,以上提到的四大問題仍然制約著市場的進一步發展。


由於股票期權巿場的大部分交易都與套戥及對沖活動有關,因此其發展可為整體市場增加額外的流通性、強化價格發現機制、提高巿場效率及深度,從而使其他巿場產品受惠。這將有助於提升整體交易量,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情況正如賭場依靠百家樂專區來帶動整體生意一樣。


因此,本會建議設立一套精準且高效的快速納入機制,針對條件合適的股票,迅速推出每週及每月股票期權,以改善股票期權產品的廣度與深度,優化市場結構,提升國際競爭力,避免讓美國市場在該領域一枝獨秀。


建立券商共用黑名單資料庫的必要性與實施方案


引言


在當今快速發展的金融市場中,證券交易的安全性成為了各方關注的焦點。隨著科技的進步,不法分子利用各種手段進行金融詐騙和洗錢活動的情況日益嚴重,這對投資者的信心和市場的穩定性造成了極大的威脅。為了有效打擊這些不法行為,建立一個券商共用黑名單資料庫顯得尤為重要。本文將探討這一資料庫的必要性、運作機制及其對整個金融市場的影響,並通過實際案例進一步說明其重要性。


不法行為的現狀


在當前的金融市場中,許多券商雖然會對可疑交易進行監控和處理,但由於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機制,不法分子經常在被一間券商發現可疑行為後,迅速轉向另一間券商繼續其不法活動。例如,一名不法分子在A券商進行詐騙交易後被發現,券商隨即取消其帳戶。然而,該不法分子迅速轉至B券商開戶,繼續其詐騙行為,最終導致多位投資者受害,造成巨額損失。


共用黑名單資料庫的必要性


建立券商共用黑名單資料庫的首要目的是提升金融市場的透明度和安全性。這一資料庫將集中記錄所有被認定為不法分子的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其交易行為、身份信息及涉及的詐騙類型。通過共享這些信息,各券商能夠有效識別並拒絕不法分子開戶,從源頭上阻止詐騙行為的發生。


例如,假設某個不法分子因為在A券商的交易行為被列入黑名單,當他嘗試在C券商開戶時,該券商能夠立即查詢到此信息,從而拒絕其開戶申請,避免了潛在的詐騙風險。此外,該資料庫還能提高監管機構對市場的監控能力。通過分析黑名單中的數據,監管機構可以及時發現市場中出現的新型詐騙手法,並制定相應的對策,以應對新興的金融犯罪。


資料庫的運作機制

 
  1. 資料庫的設立與管理

可以彷效香港銀行公會設立「信資通」,證券業可以和交易所/證監會合作,設立一間獨立機構,專門採集及評估券商上報的不法個案。為券商提供一個查核客戶背景的平台。或由證監會負責設立和管理這一共用黑名單資料庫。證監會作為金融市場的監管機構,擁有相應的權威性和資源來確保資料庫的有效運行。

 
  1. 上報機制

各券商在發現可疑交易後,必須及時將相關信息上報至資料庫。上報信息應包括可疑個人的身份信息、交易記錄及相關證據。證監會將對這些信息進行核實,並決定是否將該個人列入黑名單。

 
  1. 黑名單的使用
券商在為新客戶開戶時,需查詢該客戶是否在黑名單中。如發現新客戶已在黑名單上,則可拒絕其開戶申請。此外,券商也應定期檢查現有客戶的交易行為,及時更新黑名單中的信息。

 
  1. 法律保障
為了確保資料庫的運行能夠得到法律的支持,建議立法機構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明確券商的上報義務及對不法分子的處罰措施,從而增加其威懾力。


對金融市場的影響


建立共用黑名單資料庫將對金融市場產生深遠的影響。首先,這一舉措將提高投資者的信心,促進資金的流入。在一個安全且透明的市場環境中,投資者更願意進行投資,這將有助於市場的活躍度和整體經濟的增長。

舉個例子,某券商因為積極參與共用黑名單資料庫而成功避免了一次重大詐騙事件,這使得該券商的客戶基礎穩定增長,進而吸引了更多的投資者加入,提升了其市場競爭力。

其次,透過信息共享,各券商之間的合作將得到加強,形成一個抵制金融犯罪的聯盟。這不僅有助於提升行業整體的防範能力,也能促進券商之間的信任和合作,形成良性的市場競爭環境。

最後,建立共用黑名單資料庫將促進監管機構與市場參與者之間的溝通與合作。監管機構可以根據資料庫中的數據,及時調整監管政策,從而更有效地應對市場變化和潛在風險。


結論


在面對日益嚴重的金融詐騙問題時,建立券商共用黑名單資料庫的必要性不言而喻。這一舉措不僅能有效打擊不法行為,還能提升市場的透明度和穩定性。通過各方的共同努力,我們可以為投資者創造一個更加安全的交易環境,從而促進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未來,需要不斷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技術支持,確保資料庫的有效運行,為金融市場的安全護航。


優化股權高度集中警示機制


香港監管機構不時就上市公司股權分布發出「高度集中」警示,此舉初衷良好,完全符合保障投資者的監管立場。目前制度,有不少爭議,本會透過此文章,希望相關機構可以優化目前制度。


何謂股權高度集中?股權高度集中指公司股份由少數量的股東掌控,導致流通於公開市場的「街貨量」極低。當監管機構點名警示時,往往涉及持股結構極度集中的案例:例如,上市公司逾九成股份實際掌握在十數名至二十餘名股東(包括主要股東及其他大股東)手中,真正流通於公開市場的「街貨量」可能僅有極低百分比。


風險所在與市場影響: 股權高度集中意味著公司股份由極少數人士掌控,形成所謂「貨源歸邊」。此結構下,相關股東有能力透過少量成交大幅影響股價。當股票交投稀疏,股價與估值極易被扭曲,出現非理性的大幅波動,滋生市場操縱風險。


即使上市公司後續解決了股權集中的問題,監管機構仍拒絕將其從歷史公佈的股權集中名單中移除,其官網上甚至仍保留著最早追溯至2009年的記錄。但矛盾之處在於:對於持牌人,紀律處分記錄超過五年即不再公開展示;冷淡對待令一旦失效也會從網頁撤下。既然對違規行為尚有時限性公示原則,為何對僅屬風險提示(非違規)的股權集中問題,反而採取終身追溯?這導致相關公司在十多年後,僅因曾被點名「股權高度集中」,向銀行融資時便遭遇阻礙。需明確指出:「股權高度集中」本身並非違法違規行為,而「紀律處分」和「冷淡對待令」卻是針對實績違規的監管措施。若對前者無限期公示,無異於將未違法者永久示眾。這種終身「污名化」的本質,與懲罰違規者的正當程序有何區別?


截至2025年7月20日的數據顯示,自2009年7月8日以來,共發出217條股權高度集中公告。其中,有3家公司已除牌,但重新使用相同的股票代號上市。對於這些「已除牌但重用相同股票代號」的公司而言,未被從公告中除名是不公平的,這可能影響其商譽,進而導致融資或業務拓展受阻。此外,有35家公司已經除牌,但公告仍然存在。這兩類公司合計佔總公告數的17.5%。


程序優化建議


現行機制下,監管警示的公開披露常伴隨股價劇烈波動,此結果值得深思:


警示的「突發性」問題: 當前做法猶如「主動引爆」,缺乏預警期。監管機構掌握關鍵資訊,而市場(包括小股東)在警示發布前完全蒙在鼓裡。這種資訊落差,客觀上使小股東與大股東同處被動,甚至因缺乏緩衝而承受更大衝擊。


本會認同監管機構維護市場質素的決心,股權高度集中的風險不容忽視。然而,現行「突襲式」的警示發布程序,其副作用可能偏離保護投資者(尤其是散戶)的初衷。股價因監管行動而瞬間急挫,散戶往往首當其衝,難以有效應對。


本會鄭重建議監管當局檢視現行程序,此舉能:
 
  • 賦予責任方改正機會:公平為大前提讓主要股東/公司有時間採取實質行動改善股權結構。同時,監管機構要嚴格監控主要股東及上市公司的交易行為,防止內幕交易或不當減持,確保中小投資者的利益不受損害。
  • 降低市場無序波動: 避免因監管行動直接觸發市場恐慌性拋售。
  • 更公平保障小股東利益: 減少其因突發監管資訊而瞬間蒙受重大帳面損失的風險。


有效的監管應在風險警示與市場穩定間取得平衡。優化股權集中警示程序,使之更具預警性與建設性,既能維護《上市規則》權威,更能體現對所有市場參與者(包括散戶投資者)的真正保護。本會促請相關機構積極考慮此優化方向,共同提升香港市場的韌性與公平性。


合規及勞工方面


儘管香港經濟持續復甦,但就業市場出現轉差跡象,消費信心不足,進一步強化本地就業和經濟發展措施刻不容緩。為此,建議香港證監會進一步優化對持牌公司關鍵崗位的本地化監管要求。目前,部份持牌公司,尤其是股東在香港以外地區的公司,利用現有規定,僅安排一名負責監管(Responsible Officer,簡稱RO)日常居住在香港以滿足監管要求,而將其他RO及負責管理持牌業務的經理(Manager-In-Charge,簡稱MIC)職位由股東公司員工兼任。這些員工既未與香港持牌公司建立正式僱傭關係,也未申請工作簽證,更未在香港常居。這種做法不僅削弱了香港本地就業機會,不利於經濟發展,更重要的是,這些關鍵崗位對於監督持牌業務活動至關重要,長期不在港可能導致公司合規運營存在隱患。建議證監會在審批RO及MIC等關鍵職位時,增加工作簽證及常居香港的要求,並通過業務風險管理問卷(Business Risk Management Questionnaire,簡稱BRMQ)形式定期監測相關崗位人員的在港天數,以確保持牌業務活動得到有效監督,提升香港金融市場的合規性和穩定性。


香港商品期貨的發展


首先回顧2024年度的施政報告中,特首提出要將香港發展為商品期貨中心。然而,在接下來的一年中,筆者未見相關政策的實施,這讓人感到失望。雖然香港的IPO新股集資市場在過去一年中表現令人鼓舞,但若要進一步豐富和鞏固香港作為金融中心的地位,積極發展大宗商品市場和商品期貨衍生產品是必要的,這應成為我們的發展目標。


隨著穩定貨幣的立法,商品期貨的發展可以通過以下多維度策略進行實施:

 
  1. 強化市場基礎設施

香港交易所(港交所)雖然已積極推進倫敦金屬小型免掉期交約,但成交表現不佳。為此,港交所應考慮升級期貨交易與結算系統平台,支持更多商品衍生品(如稀土、鋰、碳排放權)。同時,與國際清算系統(如ICE Clear、LCH)互聯,引入全天候交易機制,銜接倫敦與紐約時段,吸引跨時區的投資者。此外,利用大灣區的優勢,與當地倉儲物流合作,確保金屬、能源等實物交割能力,建構完整的交易與交收鏈條。

 
  1. 政策與監管創新


香港應積極提升國際市場定位,透過雙重牌照互認,與上海期貨交易所(SHFE)及倫敦金屬交易所(LME)互掛合約。同時,簡化內地及國際投資者的准入程序,以吸引全球資金。引入合規「沙盒」試點,允許新型合約(如加密貨幣商品期貨)暫免部分規限,簡化合規流程,並減免商品期貨交易印花稅,提供做市商的稅收抵免,營造友好的市場環境。

 
  1. 擴展產品多元化,提升國際連結


香港可爭取商品的亞洲定價權,透過推出人民幣計價的鋁、銅等「大灣區基準合約」,對標LME。此外,整合綠色金融,開發碳排放期貨,鏈接廣州碳排放權交易所。在這一過程中,將受眾最多的黃金與原油期貨數字化,並與金管局的數碼港元(e-HKD)結算對接。這些措施將有效吸引全球參與者,並定向招攬國際大宗商品巨頭(如嘉能可、托克)在港設立亞太交易中心,加強與中資銀行的合作,提供「一帶一路」商品融資。

 
  1. 人才與生態系統及區域協同


與外國商品交易所合作,培訓交易員並設立「商品期貨碩士課程」,組織專業培訓計劃,建立智庫與指數開發,支持「香港商品指數」的編制,以增強定價影響力。此外,建立大灣區倉儲聯網,在廣州南沙、前海建立保稅倉庫,支持期貨交割,並爭取QFII額度的優先配置。加強東盟合作,例如與新加坡互掛橡膠合約,以分散依賴,減少地緣風險。


此方案結合香港金融基建優勢與國家戰略,目標在五年內佔據亞洲商品衍生品交易量的25%份額,補足內地期貨市場國際化的短板。


資本市場改革的建議


中小企業作為香港經濟的命脈,在企業數量中占比超 9 成,提供約一半的就業機會,對香港經濟發展起著關鍵作用。然而,當前香港資本市場在服務中小企業方面存在不足,尤其是創業板(GEM)未能充分發揮對中小企業的融資支援作用。隨著全球資本市場競爭日益激烈,香港亟需對資本市場進行改革。在 2025 至 26 年度《施政報告》展開公眾諮詢之際,特提出以下針對香港資本市場改革的建議,期望香港特區政府能做出長遠規劃,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 GEM 板塊現存問題剖析


儘管港交所於 2024 年對《GEM 上市規則》進行了若干改革,如簡化轉板機制、為高增長研發企業增設 「市值 / 收益 / 研發測試」 及取消強制季度彙報規定,但仍存在諸多問題。現行市場架構及相關上市規定下,大部分處於高增長和發展階段的中小企業因各種原因無法在香港交易所市場上市。雖然《GEM 上市規則》無盈利規定,但其對營業現金流、市值的規定,以及研發費用金額要求和漫長的 IPO 審批程式,致使 GEM 整體缺乏活力,對投資者和發行人吸引力偏低,將規模較小但有成長潛力的中小企業拒之門外。例如,現行規則要求兩年業績期營業現金流不少於 3000 萬港元,使得部分估值高、收入少但未來盈利增長潛力大的中小型創科公司難以進入市場。考慮到市場流動性、近年籌集資金等因素,GEM 的特點及吸引力值得重新審視。​

 
  • GEM 板塊改革建議
 
  • 參考納斯達克分層次制度,設立差異化上市標準​


港交所可借鑒美國納斯達克市場的分層制度,針對不同規模和發展階段的企業設立差異化上市標準。對於科技創新型企業,放寬現金流或收入要求,除現有財務資格測試外,增加更多維度的評估指標,如用戶增長數、市場份額等。對於新興行業、潛力大但短期盈利不明顯的公司,給予更多上市機會。例如,對於互聯網平台公司,若其使用者活躍度、使用者規模等指標達到一定標準,可允許上市。​

 
  • 設立「綠色科技成長板」,推動綠色金融與科技創新融合​


建議設立 「綠色科技成長板」,專注於綠色科技相關的初創和中小企業,允許尚未盈利但具備高增長潛力的公司先行上市,並借助香港的國際化融資平台吸引全球 ESG(環境、社會、治理)相關投資資金。這不僅有助於推動香港綠色金融發展,還能助力中小企業在綠色科技領域的創新和成長,提升香港在全球綠色金融和科技創新領域的影響力。​

 
  • 總結


香港資本市場的改革應以 「公平性」 和 「多元化」 為核心,改變目前對大型企業過度傾斜的局面。通過上述對 GEM 板塊的改革。這不僅有助於香港鞏固其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也能使其在國家發展戰略中發揮更大作用。


金融政策關於成立股票OTC市場


2025年初,據悉市場消息傳出,港交所和香港證監會進行初步討論,正在籌劃制定股票場外交易市場藍圖, 為主板上市公司退市後向股東及投資者提供退場機會,但與美國粉單市場(Pinksheet)的模式會有所不同。


時值2025年施政報告臨近公布,本會建議施政報告關於金融政策方面可關注推動成立股票OTC市場,籍此先解釋何為股票場外交易市場(股票OTC市場),以及作出一些建議,供各方參考。 故名思義,股票OTC市場是為未上市股票或未在主流交易所交易的股票進行買賣的市場,其操作方式與交易所市場有顯著差異。以下是股票OTC市場的具體操作流程、參與方式和注意事項:


 
  1. 選擇交易平台或經紀商


   - OTC股票通過做市商(如經紀公司、投資銀行)或電子平台(如美國的OTC Markets Group)交易,而非主流交易所如紐約交易所、納斯達克等交易所。 
   - 投資者需通過支持OTC交易的券商開戶(如Interactive Brokers、Fidelity等)

 
  1. 下單交易


   - 做市商報價驅動:做市商提供買賣報價(Bid/Ask),投資者按報價成交,價差可能較大。 
   - 限價單/市價單:與交易所類似,但流動性差的股票可能難以及時成交。


接下來本會再回看香港股票市場情況,據沙利文捷利雲科技研究,截至2024年底港股上市公司總數量2643家,其中港股市值低於5億元的公司有1298家,佔上市公司總數49%,市值低於1億元531家,佔上市公司總數20%,市值低於5000萬元260家,佔上市公司總數近10%。


由2019年開始至2025年首季,從主板及創業板按上市規劃除牌程序取消上市之公司數目總量215家,港交所自從2018年推出「快速除牌」機制後,讓超過百家上市公司被勒令退市,不少受影響股東持有的股票淪為「廢紙」。由此,港交所和香港證監會研究成立股票OTC市場,讓主板及創業板退市的公司股票買賣。 據市場消息透露,港交所初步規劃場外交易市場將允許散戶參與,並讓造市商參與配對交易,以應對流動性不足問題。但場外交易市場將不允許新股上市,不允許交易從港交所外的其他主要交易所退市的股票,也不會提供重返主板的途徑。 此外,場外市場或以「買者自負」模式運作,並限制任何股份推薦行為,若經紀商主動建議投資者,將需承擔責任。

 


資料來源:港交所


本會建議:

 
  1. 支持引入造市商制度 — 使交易稀疏的股票也能維持報價和流動性,從而提升定價效率,這對交易稀疏的公司非常重要。內地新三板自從2014年8月25日引入做市商制度後,流動性顯著改善,市場定價效率提升,可以作為借鏡。
 
  1. 支持重返主板機制 — 若被退市公司通過改善經營讓業績重回達到上市標準要求,建議納入合適機制,讓公司重新轉板至主板或創業板,鼓勵公司努力營運,確立明確的「翻身」機會。
 
  1. 支持允許發行股票籌集新資金發展業務 — 通常被退市公司的財務狀況不佳,若然被阻止在市場發行股票募集新資金發展業務,導致缺乏營運資金,可能令公司經營情況加劇惡化,公司價值及股價每況愈下,投資者更不願意參與買賣。


誠如本會會長陳志華先生曾直言,「若不允許募集資金,又不容許重返主板或創業板途徑,缺乏向上流動的情況下,或會讓退市公司更無心經營公司運作,投資價值進一步受到打擊,有機會令場外市場越做越差,屆時將會令投資者更缺乏,從而令本港股票OTC市場淪為「殭屍市場」,即沒有交易,繼港版SPAC對比美版SPAC的諸多限制實例下,令新制度推出市場後缺乏投資者捧場參與」。這樣又白白浪費了一次市場改革機會,最终事與願違。


企業破產保護機制


作為一個國際金融中心,香港在企業破產保護機制方面顯得落後。自2000年首次提出《公司(企業拯救)條例草案》以來,立法程序已四次啟動(2000年、2001年、2009年、2020年),但因僱員權益保障等問題的爭議而一再擱置。25年過去了,與新加坡、英國等競爭對手相比,他們已建立健全的破產重整制度,而香港的企業在面臨財務困境時仍然只有「清盤」一途。尤其是在今年經濟放緩、清盤潮湧現的時刻,這種制度缺陷更顯得致命。


立法僵局的核心問題


歷次草案的爭議焦點始終在於如何平衡「僱員權益保障」與「企業拯救的可行性」。在僱員欠薪保障機制方面,早期的草案要求企業預留全額欠薪,這導致商界擔憂將拖垮財困企業。2020年的妥協方案採取了「分階段付款」的方式,參照破欠基金設置上限(如欠薪首階段上限為36,000港元),並設置了45天的臨時監管期。在債權人權益衝突方面,主要抵押債權人享有「反對權」,即在五天內未提出反對即可啟動程序,而無抵押債權人則擔心重整方案會損害其償還優先順序。儘管政府多次調整方案,勞資雙方仍難以達成共識,並且每次經濟回暖時立法即遭擱置。


立法延誤的實際代價


立法延誤帶來了多方面的損失。首先,經濟效率的損失是顯著的,世界銀行的《營商環境報告》多次提及香港缺少法定拯救機制。2024年,香港的強制清盤呈請宗數達到740宗,較前一年上升30.7%;2025年前5個月香港的強制清盤呈請宗數為315宗,有報導估計2025整年強制清盤數字是自2009年以來的新高。其次,現行制度下,企業一旦面臨財務困境即跳過拯救而直接進入清盤,僱員反而更難追討權益。此外,當區域競爭對手如新加坡提供9個月的重組保護期時,香港卻缺乏法定喘息空間,削弱了企業在港設立總部的意願。


解決僵局的務實途徑


立法爭議已經持續二十年,實證顯示妥協方案具有可行性。在僱員保障方面,接受「分階段付款」框架是可行的,但應要求首階段欠薪支付的時限縮短至30日,並對後續僱傭合約設立臨時監管人的個人法律責任條款。企業的靈活性也需要得到保障,允許臨時監管人調整經營策略,如處置非核心資產,並明確「超級優先債權」範圍,以保障重整期間的新融資。此外,強化監管也是必要的,賦予法庭快速介入濫用程序個案的權力,並要求臨時監管人每14日向債權人披露財務進度。


不再蹉跎下一個廿五年


政府與立法會必須認識到,沒有完美的法案,只有迫切的需求。當企業倒閉潮席捲餐飲、零售、物流行業,每天都有員工加入失業大軍,我們還能坐等「經濟好轉再議」嗎?我們要求將草案列入立法會的議程,並在本屆立法會任期內完成三讀。此外,應建立試行機制,在首三年設置日落條款,根據實際運作進行機制修正。香港已為立法拖延付出沉重代價,現在需要的是更多的行動勇氣,而不是更多的研究。


企業拯救機制不是對資本的妥協,而是對經濟生態的救贖,保住一家企業,就是保住萬個家庭的生計。


資產管理行業與政府政策的深度結合


近年來,香港政府致力於發展更多元化的金融市場,逐步加強了對創新及高科技企業的支援。然而,當前政策與市場需求之間仍存在一定落差。為進一步推動政策與基金行業的深度結合,創造互利共贏的發展環境,香港需採取更具針對性的措施,打造世界一流的創新金融生態系統。


當前挑戰


目前,政府的政策主要集中在如何吸引創新類型企業來港設立公司,但對企業的後續支持力度卻略顯不足。儘管政府的資助計劃能夠幫助這些企業解決初期的資金以及行政方面的問題,但許多初創企業在發展過程中仍面對持續發展中所需的資源和專業服務,尤其是來自天使基金或風險投資基金的支持。與此同時,基金行業也面臨優質專案不足的問題,許多基金雖有充足資金,卻難以找到具有高成長潛力的企業進行投資。這種供需不匹配的狀況嚴重制約了香港創新生態系統的發展。


政策與基金協同發展的建議


為解決上述結構性的挑戰,政府應發揮更積極擔任關鍵中介人的橋樑角色,建立系統化的對接機制,促進創新企業與本地基金的合作。具體措施包括以下:

 
  1. 促進交流與合作:通過專題論壇、投資者對接會等形式,為創新企業與基金創造更多的交流機會。基金經理可憑藉其專業經驗與分析能力,篩選出具潛力的企業或藉此建議資質尚待發展的企業,協助其發展。
  2. 提供激勵措施:為鼓勵基金投資政府推介的項目,可考慮提供稅務優惠或投資補貼。例如,對投資於政府認可創新專案的基金,給予一定比例的退稅或補貼,以降低投資風險,提升其參與意願。


強化數碼港與科學園的橋樑功能


作為香港主要的創新孵化基地,數碼港和科學園應更積極地舉辦各類投資推廣活動,根據企業的發展階段和基金的投資偏好,組織不同規模與主題的對接會。通過常態化的路演活動,向基金界展示園區內的高潛力企業。此外,這些孵化器可建立專案資料庫,詳細記錄企業的技術優勢、市場前景及資金需求,協助企業與相關行業基金經理精准匹配,提升對接效率。


鼓勵企業在香港上市


政府應積極支援符合條件的各類成長型企業赴港上市,擴大香港股票市場的上市公司行業板塊以及類別,進一步提升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吸引力。同時為風險投資基金及股權基金提供更多退出或再投資管道,增強市場流動性。


構建世界級創新生態的願景


通過政府政策與基金行業的深度結合,香港有望構建一個良性競爭的創新生態系統:政府提供政策支援與初始資金,助力創新企業度過起步階段;基金則注入市場化資金與商業經驗,推動企業快速成長;成功企業更可透過上市吸引更多資金與人才進行投資,從而強化創新生態系統。


這種「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的模式,相信將更有效促進創新企業融資難與基金找專案難的雙重困境,提升香港的整體創新能力與國際競爭力,最終實現將香港建設成為世界一流創新中心的戰略目標。


基金管理中稅務豁免



建議提高DIPN61統一基金稅務豁免條例中,有關附帶交易須符合5%為上限的門檻以迎合現時高息環境狀況;同時亦建議稅務局可考慮把持有債權類證券的利息收入也一同視為合資格交易以提高統一基金稅務豁免條例的吸引力從而推動更多固定收益、信貸以及債權類基金落戶香港,強化香港作為國際資產管理中心的地位。
 
於 2020 年 6 月,香港稅務局頒布《稅務條例釋義及執行指引第 61號》 (DIPN 61),就《2019 年稅務(豁免基金繳付利得稅)(修訂)條例》(統一豁免條例),作出進一步解釋。統一豁免條例於 2019 年 4 月 1 日起生效,將香港稅務豁免延伸向所有基金,為所有滿足一定條件的基金,不管基金是否在香港進行中央管理和控制,都能享有香港利得稅豁免。
 
至於基金必須滿足以下三項條件,才能獲得統一豁免條例下的香港利得稅豁免。第一,實體須符合 「基金」的定義,方可獲得豁免。第二,所產生的利潤須來自合資格交易或以5%為限的附帶交易。第三,合資格交易必須由「指明人士」在香港進行或安排。「指明人士」包括獲香港證監會發牌的公司。否則,該基金則須符合「合資格投資基金」的定義。
 
有業界人士指出,政府不完全了解基金運作,削弱了寬減措施的成效,尤其是附帶交易中的條件限制,稅務局認為持有債權以產生利息收入並非證券相關的一項合資格交易,因為當中不涉及買賣雙方,但持有證券收取利息是一項附帶交易,所以需受5%的門檻所限。建議香港稅政府應重新審視和提高有關附帶交易須符合5%爲上限的門檻以迎合目前高息環境狀況;同時亦建議稅務局可考慮把持有債權類證券的利息收入也一同視爲合資格交易以提高統一基金稅務豁免條例的吸引力從而推動更多固定收益、信貸以及債權類基金落戶香港,強化香港作爲國際資產管理中心的地位,從而也提升香港在私募基金選擇註冊和營運的司法管轄區時的吸引力。

家族辦公室

家族辦公室在亞洲區內迅速發展是不爭的事實,這些亞洲富裕家族設立家族辦公室的選址大多數都圍繞着香港和新加坡之間做選擇。在星港之爭中,不少人都是拿地區優勢、配套及稅率等作比較。香港擁有良好的人才、司法制度、金融體系和稅務優勢,加上近年政府推出一系列措施吸引更多家族落戶香港設立家辦。在這些優勢和支援下,香港不會比新加坡差,甚至更好。

2024年初,四大會計師行德勤受投資推廣署委聘研究了香港家族辦公室發展情況,內容提到本港單一家族辦公室數量截至2023年底已達2,703間,遠比新加坡數量高達一倍,到目前為止,仍然有不少人對於香港家族辦公室重量不重質的批評。過了一年,回看兩地數據最新情況,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批出稅務優惠資格的家族辦,由2023年底的1,400間急增600間至逾2,000間,單在2024年最後四個月便新增350間,走勢凌厲。新加坡的官方數據顯示,家族辦公室總數已突破2,000間;反觀香港,由於家族辦運作毋須特定牌照,實際數字難以掌握,只能依賴業界估算。如投資推廣處再次委聘專家為本港家族辦公室最新年度發展用同一方式再做一次深入研究,單一家族辦公室粗略估計數字或許會突破4,000間也不感到意外。

新加坡多年來透過清晰的監管門檻及稅務優惠吸引家族辦,以13U計劃為例,家族辦需擁有至少5,000萬新加坡元(約3億港元)資產,並聘用最少3名本地僱員。反觀香港,至今未設明確投資門檻,僅要求設立本地實體、進行合資格投資並具一定實質經濟活動,對人手及資產金額則無硬性規定。

無可否認,現時特區政府在推動家辦落戶的策略上較傾重數量。這策略有好處亦有壞處,好處就是能讓有意在香港設立家辦據點的家族迅速地成立家辦控股架構落戶香港,但弊端就是不少魚目混珠的所謂「家辦」大量在市場湧現,造成大眾對於家族辦公室存有不少誤解。這些「偽家辦」都不是由任何家族出資發起成立來管理其家族資產,反之其共通點都是借家辦之名向其客戶進行產品銷售或提供顧問服務等。

推動家族辦公室發展的原意,是讓香港成為世界財富管理中心,同時帶動本地投資市場增加流動性,並振興就業市場。假如投資推廣處與德勤的研究報告是可靠,為什麼本地投資市場在各方面的流動性和對本地金融從業員招聘亦沒有見顯著增加,這一年大家透過新聞清晰可見有不少大型銀行和券商大幅度裁員,這是不爭的事實,是否政府策略上只需要推動家辦落戶那對政府來說已經達到目的了,至於這些已落戶的家辦是否會出資在本地投資已不重要了?政府一直很着重本地家族辦公室的數量,換個角度,立法會於2023年5月10日通過《2022年稅務(修訂)(家族投資控權工具的稅務寬減)草案》,稅務寬減適用於2022年4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任何課稅年度。《條例》就家控工具從合資格交易和附帶交易所得的應評稅利潤,豁免其繳付利得稅。為達致把投資管理和相關活動帶入香港的政策目標,家控工具須由合資格單一家族辦公室管理,並符合2.4億港元的最低資產門檻及實質活動要求。現時2025年都過了一半了,對單一家族辦公室的稅務寬減都至少有兩年的課稅年度,根據投資推廣署的研究報告那2,703間的單一家族辦公室,有多少間是申請了此項稅務優惠,政府是否有實質數字可以公開?如數字不理想,是否反映這個稅務寬減政策不到位?還是政府未有相關措施鼓勵這些單一家族辦公室對本地市場進行投資。

如對本地就業及投資市場的流動性沒有實質上的幫助,不妨考慮改變策略,追求一些優質的家辦落戶香港。新加坡和香港的策略剛好相反,兩地可以同時進步,策略亦有互補參考的作用。新加坡追求優質家族落戶,申請落戶新加坡時要先經過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審批,申請者需給予符合13O和13U條稅務豁免批准。這兩條稅務豁免對於申請者的資產管理規模亦有特定的要求,13O是2,000萬坡元,而13U是5,000萬坡元。同時,申請者對本地投資亦有規模上的要求的,兩者最少要投放資產管理規模10%或1,000萬坡元(取低值)。高門檻對於新加坡政府來說是保障了其追求家辦的質量。對於申請人來說,雖然門檻高,但13O 和 13U 是不受新加坡人力部之限制,能給予投資人獲得「新加坡工作簽證 EP」 的機會,除了可自由進出新加坡無須額外申請簽證外,日後也能以此申請「新加坡永久居民 PR」 及「新加坡公民」。可見新加坡的策略是追求優質的家辦同時,亦透過個人身份規劃和移民政策配合增加計劃的吸引力。

早年本會亦有反映本港家族辦公室的真實情況,盼政府要緊記推動發展家族辦公室的原意,藉此施正報告公眾諮詢的機會,再次建議政府應(1)定下審批準則來防止濫用家辦之名,確保有質素的家辦落戶香港;(2)透過移民政策配合增加家辦落戶香港的吸引力;(3)定下實質方案推動這些已落戶的家辦出資在本地投資,透過推動家辦發展有系統地改善本地金融市場流動性。


數字金融


香港正站在全球數字金融革命的歷史性關口。為鞏固並提升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領先地位,我們必須以更大的決心、更創新的思維和更果斷的行動,把握虛擬資產帶來的巨大機遇。


本建議書融合了業界的深刻洞見與前瞻性思考,旨在提出一套,在維持穩健監管的情況下,兼顧市場發展的雙軌並行戰略。本會的核心目標是,將香港打造成為全球最安全、最具活力、最具發展潛力的虛擬資產中心,不僅成為全球合規資金和頂尖人才的首選落戶地,更要成爲下一代數字金融的領軍城市。


本會建議,在《施政報告》中,以「築基、引流、育才、創景」四大戰略支柱,勾畫香港的虛擬資產發展藍圖。


第一部分:築基 —— 建立全球領先的「可信賴」監管基石


目標: 構建一個清晰、統一、高效且具彈性的監管框架,讓「香港合規」成為全球公認的模範標準。


實施「LEAP」框架下的統一監管平台:

 
  • 設立證監會為單一窗口: 將所有虛擬資產交易(包括場內及場外)及託管服務的牌照申請、監管溝通和日常監督,統一由證監會作為核心處理。此舉將大幅簡化流程,降低企業合規成本,優化營商環境。
  • 強化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與證監會的無縫協同: 建立常態化的聯合工作小組,確保穩定幣監管與交易平台監管在數據共享、風險評估和聯合執法上無縫銜接,向市場傳遞統一、協調的監管聲音。
  • 堅持高標準,保留靈活性: 堅決執行新法規,不設原則性過渡期以彰顯決心。但可對已在運營並積極申請牌照的機構,提供一個為期6個月的「臨時許可期」,確保市場平穩過渡。


升級技術風險管理與投資者保護體系:

 
  • 成立「數字資產研究及教育中心」: 由政府資助、業界參與,一方面向公眾普及虛擬資產知識,提升風險防範意識;另一方面監察全球市場動態,為監管機構和業界提供前瞻性研究與最佳實踐指引。
  • 全面推廣監管科技(RegTech): 鼓勵並資助持牌機構採用自動化的風險監控、反洗錢(AML)及反恐融資(CFT)工具,並將此作為牌照審批的考量因素之一,提升全行業的合規效率與水平。
  • 設立「數字資產安全聯盟」: 由政府牽頭,聯合網絡安全公司、託管機構和交易平台,建立威脅情報共享和應急響應機制,共同防範黑客攻擊、智能合約漏洞等重大安全風險。


第二部分:引流 —— 嘗試以香港安全、自由的監管機制吸引全球投資者
目標: 採取極具競爭力的商業策略,主動出擊,吸引全球頂尖的平台、資金和項目落戶香港。


推出「VASP卓越夥伴計劃」(VASP Excellence Partner Programme):
 
  • 設立「金融科技促進專員」(Fintech Faciitation Commissioner): 為有意落戶的國際頂級平台配備專屬服務官員。該官員的核心職責是「促進業務發展」,而非傳統的監管執法,主動協助企業解決牌照申請、合規整改、產品創新等問題,並力爭將牌照審批週期縮短至90天內。
  • 提供強力經濟誘因:
    • 稅務優惠: 對合資格虛擬資產業務提供首兩年利得稅減半的優惠。
    • 政府直接投資: 設立「Web3.0產業發展基金」,對來港設立亞太區總部的國際頂級平台,考慮進行小額(如不高於10%)股權投資,並提供初期運營成本(租金、人工)補貼,釋放最強烈的政府支持信號。


開創「監管互認」與「跨境沙盒」新模式:

 
  • 啟動監管護照(Passporting)談判: 積極與新加坡、阿聯酋、瑞士等監管理念相近的司法管轄區展開對話,探索建立雙邊或多邊的「監管互認」機制,允許香港持牌機構更便捷地進入對方市場,反之亦然,極大降低企業的全球合規成本。
  • 擴展跨境監管沙盒: 允許國際平台在香港沙盒內測試的創新產品(如RWA、衍生品),可同步獲得合作司法管轄區的臨時許可,解決跨境創新的痛點。參與沙盒的企業可獲豁免首年牌照費等行政優惠。


第三部分:育才 —— 推進吸引Web3.0 人才來港


目標: 雙管齊下,既要引進全球頂尖人才,也要加速培育本地人才,為產業發展提供源源不斷的智力支持。


推出「Web3.0簽證」計劃:

 
  • 設立一個獨立於現有人才計劃的快速通道。申請者無需滿足傳統的薪金或資產門檻,只要符合以下任一條件即可獲批三年工作簽證,其配偶及子女亦可享受本地居民待遇:1) 曾任全球頭部虛擬資產平台核心高管;2) 主導過十萬級用戶去中心化應用的開發;3) 持有區塊鏈核心技術專利。


實施「本地人才基因改造」工程:

 
  • 普及大學Web3.0教育: 推動本地大學將區塊鏈、加密經濟學等課程納入金融、計算機等相關學科的必修範圍。
  • 舉辦世界級行業峰會: 由政府牽頭,聯合投資推廣署,爭取將Token2049、Consensus等世界級行業峰會引入香港,打造亞洲的Web3.0思想交流中心。
  • 推行「金融X Web3.0高管配對」計劃: 由政府撥款資助,鼓勵傳統金融機構高管與本地Web3.0創業者進行為期三個月的定期交流學習,打破認知壁壘,促進傳統金融與創新基因的深度融合。


第四部分:創景 —— 政府主導創造真實應用場景


目標: 超越金融交易,由政府帶頭將虛擬資產技術融入實體經濟與社會生活,為市場創造真實、優質的需求和資產。


啟動「公共資產代幣化(RWA)」先導計劃:
 
  • 發行代幣化綠色債券及基建債券: 由政府主導,將部分綠色債券或大型基建項目債券以代幣化形式發行,允許公眾在持牌交易平台上認購及進行二級市場交易。
  • 探索公共資產收益權代幣化: 研究將市區重建局的部分項目未來收益權、政府物業的部分租金收益權等進行代幣化,為市場提供穩定、優質的RWA產品,並樹立行業標竿。
  • 參考國際經驗,制定「合資格RWA清單」,並對相關創新產品提供稅務豁免,吸引國際資本。


推動虛擬資產在公共服務中的應用:
 
  • 試點穩定幣繳費: 選擇部分政府費用(如商業登記費、稅款)開展試點,允許市民和企業使用金管局認可的持牌穩定幣進行支付。
  • 支持文化藝術NFT發行: 鼓勵西九文化區、博物館等機構,將其藏品或門票以NFT形式發行,並在合規平台上交易,推動香港成為亞洲的數字文化藝術樞紐。


結語


行政長官,歷史經驗證明,香港的成功在於我們總能把握時代脈搏,勇於創新,擁抱變革。當前,虛擬資產正是我們必須抓住的下一個時代浪潮。通過實施「築基、引流、育才、創景」這一環環相扣的立體化戰略,香港不僅能夠有效管理風險,更能主動出擊,在全球數字金融的激烈競爭中脫穎而出。本會深信,只要政策得當、執行有力,香港必將能延續過往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綠色金融

 
  • 背景與挑戰


根據《全球綠色金融指數2024》,香港在全球綠色金融城市中僅排名第37位,遠落後於倫敦、新加坡等國際金融中心。同時,香港可再生能源發電比例僅約1%(《香港能源統計年刊2022》),遠低於倫敦(40%)和紐約(20%)。此外,企業漂綠(greenwashing)風險日益嚴峻,57%投資者懷疑其投資組合存在漂綠行為,嚴重削弱市場信任。面對氣候行動與綠色金融的全球競爭,香港亟需突破性政策。


二、核心政策建議

 
  1. 加速新能源發展:實現203515%可再生能源目標
 
  1. 建立長期電力購買協議(PPA)機制
    • 參考英國及紐約定價,設定PPA價格為 每度電1.2港元(每兆瓦時1,200港元),為1 GW海上風電項目提供每年 31億港元穩定收入
    • 優先開發三大海域:香港東南(1,000 MW)、大鵬灣(500 MW)、南丫島南部(300 MW)。
 
  1. 提供財政與稅務支持
    • 對風電、光伏及儲能項目實施 10年利得稅減免(參考新加坡5-15年稅務優惠)。
    • 政府分擔 30%-50%海底電纜建設成本(佔項目總投資15%-20%)。
 
  1. 簡化審批流程
    • 將新能源項目審批時間由現行36-48個月縮短至 12-18個月(參考內地效率)。
 
  1. 建設全球綠色金融中心
 
  1. 設立「HKIC綠色及持續配對投資基金」
    • 由香港投資公司(HKIC)主導,針對清潔交通、可再生能源等五大領域,提供 30%種子資金,撬動私人資本。
    • 三年目標:吸引 500億港元私人資本,培育10家國際級綠色科技企業。
 
  1. 強制企業遵循TCFD框架並提供過渡支援
    • 參考英國模式,實施 三年過渡期
      • 2025:要求上市公司及大型企業披露氣候風險。
      • 2026:擴展至中型企業。
      • 2027:全面覆蓋中小企業。
    • 設立專責監管機構,並為中小企業提供技術培訓與資金補貼。
 
  1. 擴大綠色金融工具
    • 發行專項 綠色債券(參考新加坡2023年發行35億美元債券),支持風電、儲能基建。
    • 推動銀行提供 低息綠色貸款(參考歐洲投資銀行每年50億歐元規模)。
 
  1. 嚴防漂綠風險,提升市場誠信
 
  1. 制定「綠色聲明守則」
    • 參考歐盟《ECGT指令》及英國CMA標準,禁止模糊環境聲明(如「環保」「碳中和」),要求企業提供第三方認證證據。
    • 成立跨部門工作組,監管產品標籤與廣告真實性。
  2. 強化ESG數據披露與審計
    • 要求上市公司採用 ISSB全球標準,並將水資源、森林保護等納入強制披露指標。
    • 對虛假環境資訊處以罰款(參考國務院《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
 
  1. 深化區域協同:共建大灣區綠色市場
 
  1. 建立「粵港澳統一碳排放權交易市場」
    • 整合大灣區碳定價機制,發揮香港融資平台與內地產業基地優勢。
 
  1. 推動綠色科技跨境應用
    • 試點「綠色能源代幣化」(GET)及區塊鏈認證技術,降低比特幣挖礦等高耗能產業碳足跡。


三、預期效益

 
  1. 能源轉型:實現2035年可再生能源佔比 15%,年減碳量相當於種植 5,000萬棵樹
  2. 金融競爭力:三年內推動香港綠色金融排名進入 全球前20,吸引亞開行、歐投行等機構合作。
  3. 零財政負擔:透過市場機制(如PPA、綠色基金)撬動私人資本,政府僅需提供政策支持與種子資金。


四、結論


香港具備「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獨特優勢,亟需將綠色金融與新能源發展定位為核心戰略。本會建議特區政府把握施政報告契機,推出跨部門協作政策,將香港轉化為亞太區綠色科技與金融創新樞紐。我們願提供專業支持,共同落實上述建議。


總結

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成功,源於我們始終能夠把握時代脈搏,勇於創新,擁抱變革。本政策建議書提出的各項改革措施,從「一股一手」交易模式到印花稅優化,從股票期權市場擴容到數字金融發展,每一項都是對香港金融競爭力的戰略性投資。

這些建議並非孤立的技術性調整,而是一套系統性的改革方案,旨在解決香港金融市場當前面臨的結構性問題。通過降低投資門檻、提升市場流動性、完善監管機制,香港將能夠重新吸引國際資本的青睞,鞏固其作為亞洲金融樞紐的地位。政府必須認識到,在全球金融競爭日趨激烈的今天,任何改革的延誤都可能導致香港錯失關鍵的發展機遇,讓競爭對手後來居上。

本會呼籲特區政府以更大的決心和更快的行動,將這些政策建議納入施政議程,與業界攜手推動香港金融市場的新一輪發展,確保香港在全球金融版圖中繼續佔據領先地位。


如對此信函有任何查詢,歡迎隨時與本人(電話:      /電郵:          )聯絡。

敬祝       
        安康

【簽署及印章】

香港證券及期貨專業總會
會長
陳志華    敬上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