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回应联交所咨询文件建议下调香港证券市场股票最低上落价位

回应联交所咨询文件建议下调香港证券市场股票最低上落价位

刊登日期: 2024-09-18


 

 

 

 

致: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回应联交所咨询文件建议下调香港证券市场股票最低上落价位

 

问题一:建议只下调适用证券即股票、房地产投资信託基金及股本权证的最低上落价位,您是否同意?如不同意,请说明理由。

 

同意。下调最低上落价位以后,由于买卖盘会被分散,于报价机所看到的排盘一定较以往少,这对可见流动性造成负面影响,有碍价格发现,亦可能抑制了某类投资者的交易意欲。本会同意港交所在建议时已考虑以上因素并筛选出受影响股票,不是盲目将所有证券都纳入下调范围的做法。

 

问题二:您是否同意联交所维持价格范围 0.5 元以下及 50 元以上的最低上落价位不变的建议?如不同意,请说明理由。

 

同意。

 

问题三:您是否同意第一阶段所建议的价格范围及/或最低上落价位的下调幅度(即价格在10 元至 50 元之间的股票下调 50% 至 60%,以实现价位价格比率为 4 至 10 个点子)?如不同意,请说明理由。

 

同意。

 

问题四:您是否同意第二阶段所建议的价格范围及/或最低上落价位的下调幅度(即价格在0.5 元至 10 元之间的股票下调 50%,以实现价位价格比率为 5 至 100 个点子)?如不同意,请说明理由。

 

同意。

 

问题五:您是否同意继续使用现行最低上落价位随价格上升的单一价位表模式?如不同意,请说明理由。

 

同意。

问题六:您是否同意同一类型的证券采用多价位表模式?如同意,您会提议使用甚么纳入资格?如不同意,您认为在实施多价位表模式过程中会遇到何种挑战?请详细说明。

 

不同意。现时市场已缺乏一致性,因为每隻股票都经已要区分:有否提供月度股票期权、每周股票期权、股票期货、衍生权证,或是否纳入双柜台模式、可进行卖空、市场波动调节机制、沪港通或港股通名单中等等。如果还要将不同股票划分不同价位表,可能将「缺乏一致性」演变成「造成混乱」。本会认为所有证券需采用单一价位表模式以维持港股市场简单低成本的市场结构。

 

问题七:您是否同意报价规则,包括不同交易时段,以及在联交所交易系统以内及以外达成的交易适用的相关规则,在现行价位要求上附加以百分比为基准的要求(即参考价相隔 24个价位或 3.5%, 以较高百分比者为准)?如不同意,请说明理由。

 

不同意。现时交易系统买卖盘输入的限价是最佳排盘的 ±24价位之内,但随着最低上落价位缩小,受影响证券的输入限价也将收窄。虽然建议附加了3.5% 并以较高者为准的放寛,但亦不能有效将价格限制范围变回下调前一样寛阔。举例:股价为 0.5元的股票,原本最高可输入格价是0.74元,于下调最低上落价位以后,其最高可输入格价是0.62元,就算用上3.5% 的放寛也达不了原来的上限。再以股价为 5元的股票为例,其原本最低可输入格价是4.76元,于下调最低上落价位以后,最低可输入格价变了4.88元,就算用上3.5% 的放寛亦只下达4.83元,比原来的下限高。换句话说,如果建议被采纳,将会使输入限价收窄,交易效率受影响,或不利市场活动。所以本会建议直接将受影响证券的输入限价由目前 ±24价位直接提升至 ±48之内,非但简单易明,亦完美解决限价收窄的问题,本会相信采用以 ±48价位一定会比额外计算 3.5% 更易为从业员及投资者所适应。

 

问题八:您有否注意到任何因下调最低上落价位而对系统设施造成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买卖期权以三个小数位交易的安排?如有,请详细说明相关影响,并就所涉及的额外系统设施变动所需的准备时间提出意见。

 

本会明白及理解改动会带来相关系统的变更及设置。本会重申所有改动必需清晰及给予市场参与者充足时间作准备。

 

问题九:您是否同意建议中的第一阶段新价位表生效前,给市场六个月时间准备?如不同意,您认为合理的准备时间为何?请说明理由。

 

同意。

 

 

 

问题十:若联交所于检讨第一阶段下调最低上落价位成效后决定推行第二阶段,您会需要多少时间准备?

 

少于 3 个月。

 

 

如对此信函有任何查询,欢迎随时与本人(电话:            /电邮:            )或理事叶汉德先生(电话:         /电邮:              )联络。

 

敬祝       

        安康

 

 

香港证券及期货专业总会

会长

陈志华    敬上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