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对客户资料保密责任
刊登日期: 2024-10-29
本会注意到,房屋署近期拟为举报滥用公共房屋的人士提供港币3,000元奖金,此举或引起金融业界和其客户的关注。
金融机构持有大量客户资料。金融机构和其管理层和员工不但对客户资料在合同上有保密责任,而且资料受法规规管。对于客户资料的管理,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系统一般设有权限控制,系统会记录所有访问资料的行为,管理层和员工查阅客户资料受到内部规则的管制。
金融机构和其管理层和员工对客户资料有保密责任,惟此保密责任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都是绝对。根据香港法律,在特定情况下,金融机构有责任向执法机关(如香港警务处、廉政公署、香港海关、香港证监会、等)举报怀疑违法情况(如干犯严重刑事罪行、贪污罪行、违法反洗黑钱法规、违法证券法规、等),举报的责任凌驾于对客户资料的保密责任。
至于金融机构和其管理层和员工是否有责任向房屋署举报客户滥用公共房屋,或可否通过向房屋署披露有关客户资料而获得奖金,在进行有关披露行为之前,金融机构和其管理层和员工应先行征询专业法律意见,否则披露行为有可能构成违反对客户资料保密的有关法规,因而被客户投诉和被有关监管机构调查和惩处,并且有可能违反对客户资料保密的合同责任,因而被客户追讨民事责任。
本会谨此提醒业界人士,维护客户资料保密对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至关重要。倘若持牌人士为获取奖金而擅自使用客户资料,不仅可能引发客户的投诉和诉讼,亦可能因而对持牌人的个人事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本会促请业界人士审慎行事,严格遵守相相关法规、公司内部监管规章、和持牌人的专业守则。
香港证券及期货专业总会
会长
陈志华
2024年10月29日